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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021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保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秩序,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交易机构)、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注册登记机构)、交易主体及其他相关参与方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交易 第四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 第五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
11/11 2021
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碳排放权登记活动,保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秩 序,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全国碳排放权持有、变更、清缴、注销的登记及相关业务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则。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注册登记机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交易机构)、登记主体及其他相关参与方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 注册登记机构通过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登记系统)对全国碳排放权的持有、变更、清缴和注销等实施集中统一登记。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信息是判断碳排放配额归属的最终依据。
11/11 2021
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结算活动,保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秩序,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结算监督管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注册登记机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交易机构)、交易主体及其他相关参与方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 注册登记机构负责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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